亳直〔2023〕57号
关于同意中共亳州市总工会机关支部委员会补选委员的批复
中共亳州市总工会机关支部委员会:
你委报来的《关于中共亳州市总工会机关支部委员会补选委员的请示》收悉。按照《党章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的规定,经研究,同意中共亳州市总工会机关支部委员会于2023年6月中旬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补选支部委员;同意你单位推荐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。
特此批复。
中共亳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
2023年5月 30日
中共亳州市亳州市总工会机关支部委员会
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
委 员候选人预备人选:(含差额1人,以姓氏笔画为序)
邢 军
张 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