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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设置

发表时间:2020-09-23 00:00:00 来源: 市直工委

(一)办公室

        协助领导管理机关工作,协调本委各部委科室的工作关系;制订机关各项工作制度,拟定年度工作计划,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;负责综合反映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情况;负责会议组织安排、文电处理、文印、档案、保卫、保密、接待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;掌握单位经费的管理和使用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(二)组织部

        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,指导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和积极分子培训;做好新党员考察、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;做好市直机关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;负责党刊教材的收订和分发工作;负责机关党建调研、表彰工作;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,定期上报年终党员计报表。

(三)综合部

 指导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管理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中心组的学习;组织市直机关学习、宣传、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进行形势教育;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市直机关精神文明活动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直机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;负责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;负责工委机关的政治学习;组织检查处理市直机关党的组织、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;受理党员的举报和申诉,指导市直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;承办市纪委和工委交办的违纪案件的查处;检查指导市直各单位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;负责市直机关的民兵预备役的工作,做好民兵组织整顿、军事训练、国防教育、预备役统计、国防潜力调查以及兵役登记、征兵等项工作;了解掌握市直机关民兵组织网络建设情况,落实战时动员方案,当好党委参谋;负责民兵刊物的征订,分发工作。

(四)市直纪检监察工委

 组织检查处理市直机关党的组织、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;受理党员的举报和申诉,指导市直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;承办市纪委和工委交办的违纪案件的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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